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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将流感疫苗的批签发时限由60个工作日调整为45个工作日,旨在提升疫苗供应效率。已受理未完成的产品继续执行60个工作日时限,各监局需加强管理和优化流程。

  新京报讯 4月2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重要通知,旨在加快流感疫苗上市速度,将流感疫苗的批签发时限由原先的60个工作日缩短至45个工作日,此举将有效提升疫苗供应效率。

  根据通知要求,各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需立即通知本行政区域内的流感疫苗批签发机构,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新的批签发时限。对于发布前已受理但尚未完成批签发的流感疫苗产品,将继续按照60个工作日的时限完成。

  为确保批签发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相关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被要求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批签发机构的日常管理,督促并指导其加强批签发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以保障疫苗质量和安全。

  此外,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及流感疫苗批签发机构需结合实际情况,合理优化批签发工作流程,稳步提高批签发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效完成流感疫苗的批签发工作,为公众健康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