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筑牢民生安全基石
AI导读: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标志着食品安全治理迈入新阶段。文章介绍了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举措,包括强化法治保障、深化协同联动等,旨在构建现代化监管体系,筑牢民生安全基石。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不仅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这是食品安全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大事,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迈入了统筹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的新阶段,体现了国家对食品安全治理的高度重视。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不仅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推动食品安全向系统治理升级
强化全链条监管是落实“四个最严”的有力举措。《意见》以全链条监管为切入点,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于食品生产、流通、储存、消费各环节,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从局部管控向系统治理升级。通过全链条环环相扣,实施严格监管,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治理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强化全链条监管是适应食品安全新形势的迫切需要。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新业态的涌现对分段式、属地化的传统监管模式提出了挑战。《意见》蕴含“全程穿透、技术驱动”的监管理念,旨在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监管体系,为食品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准确把握全链条监管的关键举措
针对监管盲区创设了崭新制度。《意见》对食品运输、寄递配送等领域存在的监管空白,创设了适应产业发展的监管规则,填补了传统监管的空白。
针对部门协同强化了无缝衔接。《意见》系统梳理部门职责,重点强化三方面协同,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单一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型。
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法治保障。推动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将全链条监管创新举措转化为法律规范。
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国务院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跨部门会商机制,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责任重大。我们要狠抓落实,着力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安全基石。
(作者为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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