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被滥用,商家权益受损引关注
AI导读:
六一儿童节后,有商家收到明显穿过甚至破损的演出童鞋退货。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被滥用,损害商家权益,透支社会信用度。完善规则、明确法律标准,保护商家权益迫在眉睫。
6月2日,有商家发布视频称,六一儿童节刚过就收到了被退回的演出童鞋,这些童鞋均有明显穿过的痕迹,部分甚至出现破损。视频中,每一双被退回的童鞋都留下了穿着的痕迹,棕黄色的鞋底被磨成了黑色,商家无奈吐槽,这些鞋子是买家在六一儿童节表演后申请退货退款的,为何能如此厚颜无耻地拿穿过的鞋子退款。
不仅是童鞋,演出服退货退款的现象也层出不穷,有的买家甚至网购衣服拍完旅游照后就全部退回。更有甚者,在社交平台发帖传授如何成功将穿过的礼服退给商家的“秘诀”。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竟成了部分买家的“免责金牌”。
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的初衷是保护消费者权益,但一旦被滥用,不仅会直接损害商家利益,还会透支社会信用度。实际上,仔细研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款便可发现,七天无理由退货并非无条件。法律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完好,即商品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若商品价值贬损较大,则视为商品不完好。对于服装、鞋帽等家居类商品,商标标识被摘、被剪、受污、受损等,均视为商品不完好,商家有权拒绝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应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部分买家利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钻空子,从一开始就违背了这一原则。信任的破坏将动摇市场规则。因此,完善规则刻不容缓。购物平台在处理退货退款时,应赋予商家申诉的权利和空间,对恶意退货行为不计入商家信用考评,并协助商家处理后续问题。同时,对恶意退货的买家,可设置后期无法享受先行退款等条件,从规则上约束其行为。
此外,法律上也需明确“恶意退货”的标准及处罚条款,提高违法成本。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商家权益的保护,防止利用七天无理由批量退货退款演出服、演出鞋的闹剧再次发生。
上游新闻 时婷婷
(文章来源:上游新闻)
关键词植入: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消费者权益、商家权益、市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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