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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旨在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会议强调了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重要性,并提出要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南都讯记者王玮发自北京,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这一举措对于促进区域间协同发展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建立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将有效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区域间的协同发展。这一机制的实施,将有助于实现生态产品供给地与受益地的良性互动。

  2024年4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了第779号国务院令,公布了《生态保护补偿条例》,并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世界上首个专门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法规,确立了我国生态保护补偿的基本制度规则。

  时隔一年后,国常会再次提及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提出要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相关举措。这标志着我国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方面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生态保护补偿是指通过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对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开展生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补偿的激励性制度安排。这些补偿方式包括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购买生态产品和服务等。

  近年来,我国在一些流域和区域开展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试点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新安江模式成为全国标杆,通过资金补偿、产业协作、人才共育等机制,推动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长江黄河主要支流、赤水河、东江、滦河、酉水、渌水、滁河等跨20多个省界流域(河段)相继建立了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形成了跨省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此外,多地也在积极探索其他生态环境要素的补偿方式。例如,重庆在全国首创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为破解生态资源空间分布不均提供了市场化解决方案。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最新部署为机制升级指明了方向。会议要求深入推进大江大河干流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稳步拓展补偿领域,积极探索森林、草原、大气等其他生态环境要素的补偿方式。

  同时,会议还提出要推动建立覆盖更加全面、权责更加清晰、方式更加多元、治理更加高效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并细化重点任务和落实举措。此外,会议还强调了健全奖罚分明的制度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此次会议的部署是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从顶层设计向纵深推进的重要一步,既延续了2024年《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的立法框架,又进一步聚焦实践中的机制创新,为区域协同治理和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