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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工信部公开征求《儿童手表安全技术要求》意见,对电池安全、网络沉迷防治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支付功能需监护人同意、制定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等,全方位保障儿童安全。

  人民网北京5月14日电 (方经纶)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5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开征求对《儿童手表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意见。该意见稿对电池安全、网络沉迷防治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尤其强调儿童智能手表首次开通支付功能时,应征得监护人同意,以保障儿童安全。

  根据定义,儿童手表专为3周岁至14周岁以下儿童设计,具备通话、定位等信息处理功能,满足儿童特定需求。

  在网络沉迷防治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时长管控、应用管控、付费管控等要求。儿童智能手表应支持设置使用时长和时段,管理端可禁用应用程序。支付功能需经监护人同意,并可在管理端设置限额、查看账单。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儿童智能手表应制定专门的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并公开展示,供监护人查阅。同时,建立儿童专属内容池,定期更新有益儿童身心健康的信息。

  电池安全方面,儿童智能手表使用的锂离子电池需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并通过过充电、挤压、热滥用等试验。手表设计为充电时不可操作,紧急呼叫除外。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从外观安全、阻燃性、防水性能、化学性能等多方面提出详细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确保儿童智能手表全方位安全。

(文章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