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三大亮点引领改革创新
AI导读:
6月12日,国新办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该意见强调改革的系统集成、问题导向和先行先试,推出多项探索性举措,将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有关情况。这一意见在改革方面有着三大亮点。
首先,强调了改革的系统集成和协同高效。通过内在关联性强的改革举措,推动经济、教育、科技、人才等领域的协同联动。例如,强化产、学、研、用集成,推动新兴产业发展与工程教育的深度融合,支持高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科人才,并推动职业技能培训与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深度融合。在金融、技术、数据赋能实体经济方面,推出深化金融市场改革举措,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
其次,注重改革的问题导向和落地见效。聚焦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和堵点,如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分割确权难、考核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从赋权、考核、转化三方面深化探索。支持深圳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对负面清单外的职务科技成果,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同时,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考核及审计管理制度,实行长周期考核,并在深圳高校、科研机构推广“先赋权后转化”的新模式。
第三,突出了改革的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深圳作为改革开放前沿,在制度型开放、科技创新、人才发展等方面推出探索性举措。如先行适用国际贸易电子提单、电子信用证等,探索电子提单抵押融资业务;加强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创新,探索央行数字货币跨境适用性;为港澳台船员办理社会保险提供便利服务。这些首创性和引领性的改革任务将发挥重要示范带动作用。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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