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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提出健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加快释放土地资源。

6月1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土地等自然资源管理制度。该意见旨在改革闲置土地处置和收回机制,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并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

《意见》还着重强调了加强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这对于土地资源紧张、产业发展需求旺盛的深圳来说尤为重要。

闲置土地处置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尽管《意见》未详细列出具体改革措施,但指明了改革方向。特别是深圳,在建设用地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推出有效的改革措施备受瞩目。

根据现有政策,闲置土地主要分为三类,包括超过合同约定动工日期未开发、开发面积不足或投资额不足、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土地。为有效处置这些闲置土地,自然资源部曾于1999年出台《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并于2012年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文件将土地闲置原因分为政府原因和非政府原因,并提出不同处置办法。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可延长动工期限、调整土地用途等;非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则以处罚和回收为主。

随着房地产市场进入深度调整期,闲置土地数量有所增加,完善闲置土地处置政策变得更为迫切。近年来,多地政府因地制宜,探索闲置土地处置新方法,如甘肃省近日印发的《2025年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

深圳作为土地资源稀缺的大城市,其闲置土地处置措施对大城市发展具有参考意义。据了解,深圳总面积中约443.1平方公里为不可开发的山地和生态保护区,这限制了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针对《意见》提出的改革方向,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深圳将重新审视和调整闲置土地处理方式,加快盘活力度和效率,释放更多土地资源。

此外,《意见》还提出完善土地闲置费收取标准与闲置时长挂钩政策,未来深圳可能会细化该措施,进行多个梯级收费,增加土地闲置成本,激励土地使用者尽快开发利用。

对于创新土地盘活利用方式,严跃进认为深圳将探索新的手段,如土地整理、再开发、功能转换等,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释放出的土地有望向重大产业倾斜。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深圳尚无收储房地产闲置土地的案例,但随着《意见》的推出,深圳有望创新资金和制度支持,加快专项债收储闲置土地的步伐。

一个灵活高效的闲置土地盘活机制,是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持续推进的重要体现,对全国尤其是超大城市具有重要启示。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