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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日通报首批典型案例,8个督察组正对5省(区)及3家央企开展督察,重点关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各省(区)生态安全定位等问题,查实了一批生态环境问题。

  本报北京6月9日电 (记者寇江泽)为发挥警示作用,推动环保问题整改,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9日通报首批典型案例。目前,8个督察组正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及中国华能、中国大唐、国家电力投资3家央企开展督察。

  这是《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实施后的首批督察,重点关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高质量发展政策衔接及各省(区)生态安全定位等问题。督察组深入一线,查实了一批生态环境问题,并核实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在山西,晋中、吕梁等市落实水资源管理要求不到位,存在违规取水等问题。据评估,山西省32个县(市、区)水资源超载,形势严峻。

  山东东营市对黄河河道管控不力,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水资源保护问题多发。刁口河作为黄河备用入海流路,被东营市违法侵占。陕西宝鸡、川等市水资源管理存在短板,违规审批、违法取水多发,监管力度需加强。

  督察组将继续调查核实,并按要求开展后续督察工作。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