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河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通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严禁非必要出省培训及在培训费中列支无关费用,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

据河南省财政厅网站6月5日消息,近日,河南省财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的通知》,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

通知要求:

严禁安排非必要的出省培训或未经审批的出省培训。原则上不得在省外举办培训,特殊情况需报省委组织部批准。

提倡“请进来”培训方式,优先使用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等场所,避免租用高级宾馆。

根据培训内容和专题,合理设置培训学制,压缩不必要的培训时间,严格控制单项业务类培训。

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严禁购置与培训无关的固定资产。

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发放洗漱用品;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严禁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组织高消费娱乐活动等。

此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已印发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执行,强化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责任落实。

该通知强调,要从作风建设的高度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推动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落实《条例》规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氛围。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