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部门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严控培训预算与标准
AI导读:
河南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严禁非必要出省培训,严控培训预算与标准,确保公共资金规范使用。
6月5日消息,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旨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
通知中明确提到,严禁安排非必要的出省培训或未经审批的出省培训,原则上不得在省外举办培训。特殊情况需报省委组织部批准。提倡培训方式由“走出去”调整为“请进来”,线下培训优先使用单位内部场所,不得租用高级宾馆。
此外,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固定资产或开支与培训无关的费用。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
通知强调,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培训费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培训计划管理,提升培训效能,优化培训方式,科学安排培训规模,严格培训费预算管理,强化绩效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培训费规范使用。
全文如下: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的通知
豫财预〔2025〕29号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省直部门培训费管理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培训费管理的重要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树牢“过紧日子”理念,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培训费管理,确保公共资金规范使用。
二、加强培训计划管理。培训活动实施计划管理,未纳入预算的培训项目一律不得举办。严禁安排非必要的出省培训或未经审批的出省培训。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
三、提升培训效能。培训应坚持以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等为重点,增强培训实效,提高干部的政治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优化培训方式。统筹培训任务,提倡培训方式调整,优先使用单位内部场所,不得租用高级宾馆。大力推行自主选学、在岗自学等方式。
五、科学安排培训规模。合理设置培训学制,单项业务类的培训从严掌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10%以内。
六、严格培训费预算管理。培训费严格按经批准的预算执行,并在预算中单独列示。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
七、强化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培训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效果不好的培训项目削减或取消后续拨款。
八、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予以通报;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通知适用于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等,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
各省直部门要高度重视培训管理,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培训费管理的具体规定,提高培训经费使用效益。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3日
(文章来源:政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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