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联合发布科技金融政策,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AI导读:
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旨在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金融支持,从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等方面提出多项举措。
央广网北京5月14日消息(记者冯方)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以下简称《若干政策举措》),旨在构建适应科技创新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该政策从七个方面提出15条举措,旨在发挥创业投资、货币信贷、资本市场、科技保险的作用,并加强财政政策和央地联动。
创业投资成科技创新生力军
《若干政策举措》提出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支持保险资金、社保基金等参与创业投资,优化国有创业投资考核评价机制,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渠道,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为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若干政策举措》要求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扩大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规模,建立银行信贷支持科技创新的专项机制,便利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提供支持。
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力度加大
《若干政策举措》要求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此外,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科技保险护航科技创新
《若干政策举措》明确,推动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健全覆盖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完善产品、服务创新机制和监管激励保障政策,为科技创新提供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
同时,加强财政政策对科技金融的引导和支持,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用好用足现有的贷款贴息、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
央地联动打造科技金融新生态
《若干政策举措》提出,推广创新积分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画像,推动区域科技金融创新实践,重点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
此外,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培养国际化科技金融人才。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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