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破解民企融资难题
AI导读:
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旨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近5年,民企贷款投放增速高于平均,但仍需加强产品创新、突破风控壁垒。金融监管总局将实施“一业一策”,提供专业性金融服务,助力民企融资。
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其中重点解决了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透露,近5年,民营企业贷款投放年平均增速高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1.1个百分点。然而,业内人士指出,从立法到实践,要实质性改善民企融资生态,还需加强产品创新,突破风控适配性等壁垒。
破局关键:“一业一策”精准滴灌
《民营经济促进法》强调,金融机构需按市场化原则,提供适合民营经济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强信贷供给与民营经济组织融资需求的适配性。近年来,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持续发力,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达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专家曾刚指出,民企融资难融资贵,主要源于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低、民企自身发展不平衡及政策传导机制滞后。金融监管总局将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民企,实施“一业一策”,提供专业性金融服务。
近期,宏观经济层面也推出一揽子政策,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将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3000亿元,支持银行扩大对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的贷款投放。
金融监管总局还计划推出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的一揽子政策,深化融资协调工作机制。
纵深改革:从“不敢贷”到“主动贷”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曾圣钧认为,银行应把握政策机遇,开发适配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为资信良好的民企提供信用贷款,设计灵活短期循环贷款产品,推出跨境金融综合服务方案。
《民营经济促进法》还鼓励银行接受多种担保方式,提供权利质押贷款,并强调金融机构应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避免歧视性条款或行为。
曾圣钧建议,银行加强与地方政府协作,完善权利质押贷款配套政策,如建立统一登记平台,提高质押登记效率和透明度。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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