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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旨在解决预付式消费领域追责难、退卡难等问题,通过明晰裁判规则、划定权责红线,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预付式消费领域存在哪些难题?司法解释如何为消费者解困?让我们通过本期快问快答来一探究竟→

  问:预付式消费面临哪些挑战?

  答:预付式消费虽能缓解经营资金压力、促进投资并降低消费成本,但近年来该领域纠纷频发,成为消费者的“心头病”。主要表现为追责难、退卡难、转卡难、举证难等。最高法发布司法解释,旨在破解这些难题,明晰裁判规则,划定权责边界,保护消费者权益,优化消费环境。

  问:如何应对“卷款跑路”?

  答:司法解释明确了“卷款跑路”的处罚措施。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终止营业,既不履行约定,又恶意逃避退款,构成欺诈的,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针对租赁商场场地的经营者收款后“跑路”问题,司法解释也明确了商场场地出租者的审查义务和过错责任。

  问:何时可解除合同?

  答:司法解释明确了消费者在特定情况下的合同解除权,如经营者迁店造成不便、未经同意转让合同义务、服务无法提供等,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因健康等客观原因,继续履行合同显失公平的,消费者也可解除合同。

  问:如何申请预付款返还?

  答:司法解释规定,消费者自付款日起七日内有权要求返还预付款本金,以整治过度营销,引导经营者提升服务质量。

  退款时,司法解释区分消费者原因和非消费者原因,确保退款金额和利息计算公平。

  问:如何破除“霸王条款”?

  答:司法解释认定“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等霸王条款无效,保护消费者权益。

  问:如何保护经营者权益?

  答:司法解释也关注经营者权益保护,防止消费者滥用权利,维护诚实守信,优化营商环境。

  问:赠品如何处理?

  答:司法解释规定,赠品处理需综合考虑价值、合同金额、履行情况及退款原因,防止不诚信退款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