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人工智能正迅速改变世界,但技术迭代与法律滞后矛盾日益尖锐。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呼吁,制定综合性、前瞻性的《人工智能法》是必然选择。立法需平衡治理与发展,为技术迭代预留接口。

从ChatGPT横空出世到Deepseek引发全球瞩目,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人工智能正迅速改变着产业、社会和世界。然而,技术迭代与法律滞后的矛盾日益尖锐,如生成式AI引发的虚假信息泛滥和自动驾驶技术对责任划分的挑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长期关注数字经济治理,包括隐私保护、数据治理和人工智能等话题。

在人工智能浪潮初现时,连玉明便强调,即便是最先进的技术也不能脱离法律法规、社会道德和行业规范等制约条件无序发展。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将预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工智能法草案,中国首部人工智能专门立法即将出台。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创始院长连玉明(受访者供图)

连玉明认为,人工智能法既是一部以未来视野引领伦理重构的“未来法”,也是一部奠定规则基石的“基本法”,更是一部以守护人的主体性为使命的“保护法”。他提出,人工智能发展不能只追求效率,而应通过伦理嵌入和价值校准来抑制技术异化风险。

在数据治理方面,连玉明建议构建全链条数权保护机制,要求企业公开数据训练来源与算法决策逻辑,打破“数据黑箱”,并赋予用户“算法拒绝权”和“反操控工具”,例如社交平台提供关闭个性化推荐选项,防止算法过度操控用户行为。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需超越形式合规,建立实质透明的问责机制。

在全球人工智能竞争的大背景下,连玉明指出,制定一部综合性、前瞻性的《人工智能法》是构建数字文明法治框架的必然选择。立法进程需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和动态平衡原则,强化企业参与,深化基础理论研究,聚焦重点领域,筑牢安全底线。

对于人工智能法的功能定位,连玉明认为应体现“三位一体”的立法建构,即兼具“未来法”“基本法”和“保护法”三重属性。立法需为技术迭代预留接口,根据技术演进调整监管尺度,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