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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日前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第四批政策措施,共包含三个方面17条内容,特别强调了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的五大措施,包括试点允许台湾业者投资设立公司、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拓展业务等,旨在深化闽台经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

记者从福建省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福建省日前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第四批政策措施,共包含三个方面17条内容,其中特别强调了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的五大措施。首先,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申请材料大幅简化,审批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其次,鼓励台湾工业设计机构在闽拓展业务,为两岸设计交流搭建新平台。再者,支持马祖企业来福州从事商贸服务业,享受市级商贸发展政策及额外10%的运营扶持奖励,并提供5年租金补贴及装修奖补。此外,欢迎台胞台企参与莆田生技医疗产业合作,提供房租减半优惠及免费的研发和试生产场地。最后,支持台胞台企开展林业碳中和合作,台胞可按现行交易价格七折购买三明林业碳票,助力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深化闽台经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融合发展。(文章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