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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强化涉企行政检查管理,杜绝无序检查,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明确禁止非授权组织检查,提出具体规范,要求严格监督查处。

  国务院办公厅于1月3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对涉企行政检查的严格管理,坚决杜绝无序检查现象,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该意见明确指出,除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受委托组织之外,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此外,意见还提出了“五个严禁”和“八个不得”的具体规定,以全面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性、任性检查行为的发生,确保涉企行政检查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意见还要求各级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各类乱检查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即迅速查处,并责令相关责任方立即改正。同时,对于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将进行公开约谈,以示惩戒。对于社会影响恶劣、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检查行为,将直接督办并予以通报曝光,以儆效尤。

(文章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