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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与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旨在完善规则,拯救有重整价值的上市公司,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

证监会12月31日消息,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证监会携手发布了《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该《纪要》是在对近年来上市公司重整案件审理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和讨论的基础上形成的,旨在完善和统一相关规则,以更好地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

《纪要》以积极拯救与及时出清并重、兼顾债权人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加强司法审判与行政监管协调为总体思路,旨在通过破产审判拯救有重整价值和市场前景的上市公司,化解风险,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并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债权人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其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司法审理与证券监管协作,建立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上市公司重整预期,对于存在重大违法退市情形的公司或拒不整改的公司,可认为其不具备重整价值;优化重整计划的规范要求,确保重整计划草案详细、明确并具有可执行性;强化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明确重整期间信息披露的责任主体,并严格防控内幕交易;完善重整案件的审理标准,明确管辖标准和执行标准。

证监会高度重视破产重整在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和提高质量方面的作用,已起草并公开征求意见的配套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将进一步完善并发布,以提高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质效,优化证券市场资源配置。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