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低空经济立法加速商业化进程
AI导读:
珠海为低空经济立法,加速商业化进程,推动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探索无人机配送等应用,为低空经济产业提供法律保障和物质基础。
当前,城市低空经济立法浪潮正在兴起,预示着低空商业化进程迈入加速阶段。低空交通,作为综合立体交通发展的新质生产力,正逐步展现出其巨大的发展潜力。然而,由于法规政策尚不完善,低空新业态在空域申请、航线规划、安全监管等方面仍面临诸多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低空产业的商业化进程。
近期,多个先行城市纷纷为低空经济立法。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出台了全国首部关于低空经济的地方专项法规,苏州市发布了全国首部地方性低空空中交通规则。近日,珠海也紧随其后,通过了《珠海经济特区低空交通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珠海市委副秘书长、市国资委主任李文基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珠海已经具备较好的低空经济产业基础,抢抓时机制定珠海市低空经济领域法规,对于推动形成低空经济产业集聚效应和创新生态,促进珠海与合作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广东出台《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提出将基本形成广州、深圳、珠海三核联动、多点支撑、成片发展的低空经济产业格局。珠海在2023年底就首次提出打造“天空之城”的战略目标,此次《条例》的出台正是其主动探索加速低空商业化运营的积极尝试。《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建立健全低空飞行协同管理机制,推动低空空域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飞行规则制定、飞行服务保障等工作。
同时,《条例》还鼓励在符合条件的海岛、医院、学校、体育场、城市核心商务区、高层建筑、交通枢纽站点、旅游景点等布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加快培育“低空+”应用场景。这意味着珠海的低空物流业将加速发展,无人机配送快件等应用将更为广泛。珠海市邮政管理局表示,将积极推动行业新增无人机飞行航线,为珠海打造“天空之城”作出更大贡献。
珠海还计划按照“先货后人”的发展路径,逐步构建城市空中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城市空中交通新业态,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珠江西岸都市圈低空空中交通走廊。业内人士认为,珠海将支持低空经济产业的各项措施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固化下来,为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解决协同、管控、标准、监管等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在珠海,低空商业运营亦在不断打开新空间。今年以来,珠海已完成全国首个客货运一体eVTOL运营基地以及全国首个海岛eVTOL运营基地建设,成功开通全国首条海岛无人机邮路。目前正在探索外卖配送、海岛低空文旅、岛内通勤、跳岛通行等客货运输商业化经营模式,逐步构建覆盖整个海岛的低空物流载人网络体系。海岛应用场景的落地,正是低空交通运输降本、提质、增效的现实写照。
珠海市低空产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斌表示,《条例》为珠海低空经济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当前低空经济发展依旧面临政策、安全监管、产业生态、市场等问题和挑战。广东政务应用场景的打造明显不足,企业普遍反映广东低空经济政务应用领域的标的都比较小。此外,广东省内的低空经济相关企业数量众多,但市场容量相对有限,行业内竞争激烈。
受访企业希望珠海能设立专项投资基金或产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耐心资本”推动低空经济产业链加快成熟,同时加大“低空+公共服务”力度,推动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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