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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旨在深化PPP新机制落实,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强调严格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合理选择特许经营模式,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并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12月24日消息,近日,该委办公厅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项目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此通知旨在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新机制的落实,确保PPP新机制项目能够规范、有序地推进。

通知强调,PPP新机制项目应严格聚焦于具有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的使用者付费项目,包括特许经营者直接向用户收费或由政府及其授权机构代为收费。对于拟在建设期获得政府投资支持的项目,需在特许经营方案中清晰列明资金来源、支持方式及额度上限。同时,运营期补贴项目需遵循地市级以上政府或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补贴政策及标准。

在特许经营模式的运用上,通知指出,应准确把握PPP新机制的定位,避免强制规定特定领域必须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对于具有投资回报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需充分论证采用特许经营模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同时,鼓励特许经营者通过创新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提高项目运营水平及投资收益。值得注意的是,市场化程度高的商业项目、产业项目以及无经营收入的公益项目,均不得采用特许经营模式。

此外,通知还明确,应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PPP项目,严格按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执行,推动特许经营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吸引民营企业。在选择特许经营者时,应优先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避免将标的物总价作为唯一选择标准,而应综合考虑项目运营方案、收费单价、特许经营期限等因素。同时,不得设置限制民营企业参与的招标条件或评标标准。

为确保政策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省级发展改革委确认后的项目进行抽查复核,并通过多种渠道了解项目实施情况,确保PPP新机制各项政策要求得到切实执行。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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