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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布《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新规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满足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促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12月20日,中国证监会为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合作,满足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发布了《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适度放宽了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并优化了基金互认安排。

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稳步扩大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确保惠港措施落到实处。市场人士认为,新规实施后,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规模有望大幅增长,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多选择。

自2015年7月1日互认机制实施以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工作平稳推进,较好满足了两地投资者需求,支持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此次修订主要包括放宽销售比例限制、放松投资管理职能转授权限制、拓展互认基金范围及适应性修订个别条款。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也发布了相关操作指引的修订,香港证监会亦发布了修订后的通函。香港证监会表示,放宽销售限制后,基金在内地的最大可销售规模将增加三倍,为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创造更多机遇。

晨星(中国)基金分析师指出,此次放宽客地销售比例至80%,部分已暂停申购的香港互认基金可重新向内地投资者开放,未来北上基金在内地的可销售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满足内地投资者跨境理财需求。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图片来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