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香港互认机制实施九年多后,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新规放宽了互认基金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比例限制,适当放松了转授权限制,并拓展了互认基金的产品类型,为两地资本市场协同发展注入新活力。

香港互认机制自2015年实施以来,已历经九年多的稳健运行。近日,证监会于12月20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修订后的《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将于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新规标志着基金互认机制将迎来进一步优化。

新规主要在三个方面进行了调整:首先,适度放宽了互认基金在对方市场的销售比例限制,由原先的50%提升至80%,为基金管理人提供了更大的市场灵活性;其次,适当放松了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的转授权限制,允许将管理职能转授予集团内的海外关联机构,但要求获授权机构所在地需与中国证监会签署有监管合作备忘录并保持有效监管合作关系的国家或地区;最后,新规还拓展了互认基金的产品类型,增加了“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类型”,为未来市场创新预留了空间。

新规的出台,旨在深化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务实合作,发挥两地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今年6月,证监会就修订互认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市场意见后,形成了此次修订内容。预计随着新规的实施,两地互认基金产品数量和规模将进一步增长,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

互认机制实施九年多来,有效满足了两地居民的跨境理财需求。随着新规的落地,多家行业机构表示将积极申报互认基金产品,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国际竞争力。同时,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以及香港证监会也同步发布了修订后的配套规则,确保与《管理规定》的无缝衔接。

据统计,目前已有40只香港互认基金分别来自21家机构,包括内地资管机构的香港子公司、香港本土资产管理机构以及知名外资机构的香港分支机构。这些基金为两地投资者提供了丰富的跨境理财选择,有效支持了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证监会发布的更新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常见问题解答,也对市场关心的转授权机构与管理人关系、投资方向等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引。

此次《管理规定》的发布,标志着资本市场对港合作措施中的“优化基金互认安排”正式落地。预计随着互认规则的修订,将进一步拓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广度深度,为两地资本市场的协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