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试点“生育友好岗”助力劳动者平衡家庭与工作
AI导读:
上海市人社局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开发“生育友好岗”,实行弹性工作制,为抚养12周岁以下儿童的劳动者提供便利,旨在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家有12岁以下儿童的劳动者迎来好消息。上海市人社局、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妇联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生育友好岗”就业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旨在积极营造生育友好型工作环境,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开发弹性工作制的“生育友好岗”,原则上为抚养12周岁以下儿童的劳动者提供便利。
“生育友好岗”将实行弹性工作制,包括弹性上下班、居家或远程办公、灵活休假等柔性管理方式,相关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后,将列入劳动合同或签订相关书面协议。此举旨在帮助劳动者更好地兼顾工作与家庭。
在试点开发方面,通知要求人社、工会、妇联等部门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开发“生育友好岗”,并科学合理制定岗位标准,重点引导生产制造、住宿餐饮、居民服务等行业,以及平台经济、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形态领域进行试点,以拓展“生育友好岗”的岗位资源。
为优化工作环境,通知指出将建立统一的“生育友好岗”用人单位名单,并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对女职工产假、生育奖励假、陪产假、育儿假等特殊劳动保护。同时,各级工会组织将支持创建生育友好型工作场所,开展寒暑假期和课后儿童托管活动,帮助职工分担育儿压力。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将“生育友好岗”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落实相关就业培训补贴政策,并在各类招聘会上设置“生育友好岗”招聘专区。同时,人社部门将支持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国务院办公厅也印发了《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其中也强调了强化职工权益保障,完善促进妇女就业政策,并鼓励用人单位采取弹性上下班、居家办公等方式,营造家庭友好型工作环境。
此次上海市的通知是对国家政策的积极响应和落实,旨在通过“生育友好岗”的试点和推广,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育儿支持,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图片来源:网络,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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