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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证监局对卓信大华资产评估公司及其签字评估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其存在质量控制不严、评估报告表述错误和评估底稿记录不充分等问题。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2月18日,江西证监局对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信大华”)及其签字评估师孙方艳、戴冠群、王美娜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调查显示,卓信大华在多个评估项目中存在严重问题,包括质量控制不严、评估报告表述错误以及评估底稿记录不充分等。

 ▲江西证监局公告截图

江西证监局发现,卓信大华及相关签字评估师在三个具体项目中均存在显著问题。在质量控制体系方面,卓信大华未有效执行公司《业务分类管理制度》,内部审核流程不规范,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存在表述错误,评估底稿记录不充分。这些问题违反了多项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质量控制体系要求。

在司尔特项目中,卓信大华存在参数计算错误,评估底稿记录不充分的问题。而在索辰科技项目中,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评估说明及评估底稿存在计算错误,未来业绩趋势预测缺少支撑,折现率主要参数调整依据不足等问题。这些问题均不符合相关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规定。

鉴于卓信大华及其签字评估师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了资产评估行业在质量控制和合规性方面的重要性。作为中介机构,资产评估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确保评估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审读:汪蓓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读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