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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证监局对辽宁弘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前员工黄锦武因未注册证券投资顾问而发布证券分析视频、提供投资建议及违规收费等行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财中社12月27日电 2024年12月27日,辽宁证监局正式对外发布公告,宣布对辽宁弘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前员工黄锦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据悉,黄锦武在该公司任职期间,因多项违规行为而遭受处罚。

具体而言,黄锦武在未取得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顾问注册资格的情况下,擅自通过视频号平台向公众发布关于证券市场分析、走势预测及评论的短视频内容。此外,他还越权向投资者提供证券投资建议,并以个人名义违规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黄锦武的上述违规行为,辽宁证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其务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即纠正不当行为,规范个人执业行为。黄锦武若对该处罚决定持有异议,有权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该监督管理措施仍将继续执行。

此次事件再次提醒证券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行业规定,合法合规执业,切勿触碰法律红线。

(文章来源:财中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