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本文探讨了网约车聚合模式带来的“共输”困局,指出其根源在于主体责任边界的模糊化。文章分析了聚合模式的运行机制、行业生态以及监管问题,并呼吁加强聚合平台的治理,以维护司机权益和行业健康发展。

  在网约车领域,聚合模式曾一度被视为富有效率的制度创新。聚合平台将分散的小型网约车服务商汇聚于高频流量入口,理论上实现了资源的最优配置。然而,随着市场渗透率的逐渐提升,这一模式逐渐暴露出平台管理不到位、压低运价、转卖订单、内卷式竞争等弊端,最终陷入一种“司机越跑越累,小平台越卷越亏,乘客越来越没有安全感”的“共输困局”。这种局面的形成,根源在于主体责任边界的模糊化。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指出,聚合平台依托互联网技术与网约车平台合作提供信息服务,而部分网约车平台采取轻资产运营模式,为驾驶员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又是租赁公司。佘才高代表表示,在传统监管框架下,这类平台和租赁公司既不属于传统出租车经营者,也不属于标准的网约车平台,导致地方监管在面对纠纷或安全事故时,往往陷入法律依据不足的尴尬境地。于是,在复杂的利益博弈中,全行业陷入了典型的囚徒困境。小平台为了不被流量抛弃,必须接受上游平台的苛刻条件;司机为了维持生计,必须接受小平台的算法压榨。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直指其对合作平台管理不到位、压低运价、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要求其深刻反思,切实维护司机群体合法权益。这次约谈的核心意义就在于重新定义了聚合平台的法律属性与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