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代表建议整治网约车聚合平台的“内卷式”竞争,指出行业存在监管空白、经营地与注册地错位、司机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文章探讨了网约车市场的现状、聚合模式的利弊以及监管的必要性。
一键呼叫、多平台比价,网约车聚合模式的兴起,让出行更便捷的同时,也将行业深层次的监管难题推向台前。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佘才高、胡东方等提出的建议直指聚合平台监管空白、经营地与注册地错位、司机权益保障不足、低价竞争乱象等行业痛点,引发网络热议。从行业整体来看,网约车市场已从早期的野蛮生长进入存量竞争阶段。一些平台为争夺市场份额而采取低价策略,形成“乘客得实惠、平台赚流量、司机扛成本”的畸形利益格局。在此背景下,拥有流量优势的互联网巨头以聚合模式切入赛道,通过平台整合中小网约车企业资源,实现“轻资产”扩张。这种模式虽提高了供需匹配效率,却也因准入门槛低、审核机制松散,让大量资质参差的小平台涌入市场。现行法律框架下,网约车聚合平台实际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聚合平台提供信息服务,为驾驶员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又是租赁公司。这种“三不管”的尴尬,导致一旦出现安全事故、服务纠纷或价格争议,各方相互推诿,乘客和司机往往投诉无门。此外,据媒体报道,佘才高代表调研时,不少司机向其反映,有些网约车平台打“价格战”,发放的优惠券成本往往转嫁到他们身上;而平台的抽成、派单规则不透明,驾驶员的劳动权益难以保障。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胡东方也建议网约车平台减少抽成,联合交通部门清理“一口价”“特惠单”等低价营销活动。深入整治聚合平台“内卷式”竞争,网约车行业正是亟待规范的重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