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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证监局对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因其董事及监事设置不合规、选举未采用累积投票制,且未建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川财证券随即展开内部整改,近年来财务状况有所改善。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记者穆砚

  12月25日,四川证监局宣布对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财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该公司董事及监事设置不合规、选举未采用累积投票制,且未建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四川证监局公告截图

  四川证监局指出,川财证券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内部董事占比过高,独立董事占比不足;二是董事、监事选举未遵循累积投票制;三是缺乏董事、监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这些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及《证券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川财证券发出警示函,并要求其在30日内提交整改报告。

  此前,12月17日,川财证券的母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产融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电产融”)已公告披露其子公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四川证监局于12月10日指出川财证券上述问题,并要求其整改。

  川财证券随即展开内部整改,承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董事及监事设置、选举制度,并设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12月23日,华电产融再次发布关于川财证券受到行政监管措施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华电集团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保障债券投资人利益,及时与发行人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川财证券作为华电产融的重要子公司,近年来财务状况有所改善。2023年,其营业收入为3.53亿元,净利润为0.25亿元。虽然2019年和2020年川财证券曾连续两年亏损,但自2021年起实现扭亏为盈,净利润持续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