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乘车后开电子发票需注明身份信息才能抵税
AI导读:
本文介绍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新政策,特别是关于网约车等电子发票的抵税问题。根据新政策,企业员工出差乘坐网约车后开具的电子发票需要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才能用于抵税。
今年起,员工出差等乘坐滴滴、高德这类网约车提供电子普通发票,需要注明自己身份信息后,企业才可以用于抵税。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在列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情形中,删去了此前规定中的“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这一情形。
这一改动引发了大家关注。有人提出疑惑,像滴滴这类网约车开具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是否还像此前一样可作为进项税额来抵扣增值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依然可以。他介绍,此次《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均可以按照规定确定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比如员工出差较多的企业,可以从网约车等提供公路运输服务的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如果取得的是列明员工身份信息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也可以按照规定抵扣。这与之前相比没有变化,也不会影响企业相关进项税额的正常抵扣。”朱青说。
以网约车滴滴为例,员工可在滴滴平台上选择开具发票,选择好具体行程之后,在开票页面需要选择“企业单位”,然后填上公司名称、税号。由于此次《公告》要求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才可抵税,因此员工还需要在“开票信息”中,填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此这张发票企业才可用于抵税。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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