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东方航空和上海航空近日宣布,自2026年4月5日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新规对各类旅客的收费标准和特殊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4月3日,东方航空、上海航空相继发布通知,自2026年4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东方航空和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上海航空的收取标准相同。按规定享受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10%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购买国内民航成人普通票价50%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国际客票以系统实际计算结果为准。燃油附加费的起征日期以原出票日期为准,2026年4月5日以前销售的国内客票,如变更至2026年4月5日(含)以后,已收取的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