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迎严监管,《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AI导读: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加强直播电商管理,规范虚假营销等问题。办法明确了四方主体责任,对虚假宣传、价格标识、人工智能直播场景等进行严格规范,并引入信用监管和黑名单制度。
直播电商行业将迎来更严格的监管举措,以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促进健康发展。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管理,维护市场秩序,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起草了《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快速发展,但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问题频发。平台对商家和商品审核不严,商家和主播质量意识淡薄,追求短期利益,损害消费者权益,影响行业规范发展。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符合法律要求和行业特点,旨在平衡监管与发展,维护公平竞争。
重点约束“虚假宣传”与“误导性表述”
澎湃新闻记者了解到,《办法》明确了直播电商平台、直播间运营者、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营销人员四方主体的责任体系。
特别地,《办法》对虚假宣传作出严格规范,直播间运营者不得对商品或服务的经营主体及性能、功能、质量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处罚方面,《办法》引入信用监管,对违法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并将其信息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示。
头部直播平台“交个朋友”表示,《办法》正式引入“黑名单”制度,严重违法主体将面临跨平台约束。
此外,《办法》要求平台对重点直播间实施动态技术监测和人工盯播,以加强合规审查。
规范直播价格与人工智能场景
在价格方面,《办法》要求直播间运营者以显著方式展示商品或服务价格信息,并对促销方式进行明确标识。
业内人士分析称,这将对直播间的促销话术设计提出更高要求。
同时,《办法》还严格规范了人工智能直播场景,禁止使用AI技术生成和传播虚假信息。
直播间运营者若使用AI技术生成的人物图像、视频从事直播营销活动,需在直播页面显著标识,并与自然人进行区分。
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要求平台采取技术手段,在交易记录中标明直播间账号信息、链接及视频回放,供消费者查询。
协同监管与处罚明确
在监督手段方面,《办法》规定了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等内容,要求市场监督管理和网信部门加强合作。
对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主体,《办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了处罚依据。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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