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作为我国首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规范公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活力。涵盖政策准入、市场开放等各环节,全方位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并明确规定公权力行使的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旨在进一步规范公权力运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营企业更大发展活力。该法律对各类行使公权力的主体进行了全面规范,涵盖了政策准入、市场开放、组织服务、信息披露、账款拨付等各个环节,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

这些规范内容被明确分为“不得”和“应当”两个范畴,为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的公权力运行设定了负面清单和正面清单。民营经济促进法全文多次强调公权力的正当行使,旗帜鲜明地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经营自主权等,同时也保障他们参与公平竞争、获取投融资、开展科技创新的合法权利。

例如,针对乱收费和乱罚款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无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同时,为解决“新官不理旧账”问题,法律还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民营经济组织作出的政策承诺和订立的合同,不得以各种理由违约、毁约。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应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及时向民营经济组织支付账款,避免拒绝或拖延支付。

从各地涉企行政执法实践来看,不少问题源于执法人员。因此,强化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和监督是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关键。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确保执法人员具备与职责相适应的能力和素质。同时,还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常态化培训,明确权力边界和行为边界,有效解决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和粗暴执法等问题。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专门规定了“法律责任”,重点针对公权力机关侵害民营经济及其经营者权益的行为作出规定,确保各项约束性规定落实到位。对违法实施征收、征用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这将有助于提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治理水平,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