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经济促进法助力小微企业融资
AI导读:
5月8日,国新办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情况,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表示,该法规定投资融资促进条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对小微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普惠型贷款增长迅速。同时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建立信息对接共享机制,强化融资担保风险分担功能。
5月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相关情况。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丛林表示,该法第三章详细规定了投资融资促进,这些条款不仅是对金融部门长期政策和实践的总结,还为未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
为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部门不断优化信贷政策。对占民营企业绝大多数的小微企业,实施了一系列差异化监管措施。例如,在资本监管上,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享有八五折到七五折的优惠。在不良容忍度上,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此激发银行放贷的积极性。同时,出台普惠信贷授信尽职免责制度,每年督促银行制定民营企业服务目标,确保信贷投放力度。数据显示,民营企业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已达76.07万亿元,同比增长7.41%。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更是高达35.3万亿元,同比增长12.5%。此外,还推出无还本续贷政策,帮助企业降低资金周转成本,截至一季度末,续贷余额已达7.4万亿元,同比增长35.7%。
为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需求,金融监管部门引导创新保险产品服务体系。针对民营企业避灾挽损、用人用工、技术研发等方面的需求,开发特色保险产品,优化服务流程。例如,在高技术领域,开展重大技术攻关分散机制、网络安全保险、无人机保险等试点项目。针对新市民和灵活就业群体,聚焦其特定职业风险,推出普惠保险产品,增强保障力度。新能源汽车产业中民营企业占多数,因此引导保险行业推出专属保险条款和费率,并搭建“车险好投保”平台,实现全面保障。
金融监管部门还协同创建信息对接共享机制,提高融资效率。线下,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同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利率适宜。截至一季度末,已通过这个机制向小微主体新发放贷款12.6万亿元,平均利率仅为3.66%。线上,推动多地搭建信用信息共享和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以数据信息支持银行发放信用贷款,截至一季度末,民营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已达18.1万亿元,同比增长15.4%。
此外,金融监管部门还强化融资担保的风险分担功能,会同财政部门推动建立覆盖全国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该体系以服务小微企业为主要政策效益指标,担保费率不超过1%,远低于商业担保水平。截至一季度末,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直保余额1.88万亿元,同比增长11.5%。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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