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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旨在推动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前海、河套在海洋领域创新探索,深化与港澳合作,加速发展海洋新兴制造业,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深圳商报讯】(驻穗记者姚嘉莉)记者6月3日从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旨在推动广东海洋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特别是支持前海、河套在海洋领域市场准入等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助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介绍,该《条例》结合了广东省海洋产业发展优势,对主要海洋产业规定了具体发展措施。同时,深化与港澳在海洋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合作,支持横琴、前海、南沙、河套在海洋领域市场准入、产权保护、人才引入等方面的创新探索。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省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朱伟表示,广东省海洋产业的优势在于传统领域,潜力则在新兴领域。广东将紧追海洋新技术,加速发展海洋新兴制造业,形成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未来产业竞相涌现的梯次格局。

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刘思远提到,省自然资源厅将把《条例》纳入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及海洋强省建设新一轮三年行动方案。同时,高水平规划“黄金内湾”,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并全力支持推广深圳、惠州红树林碳汇交易模式,推动符合条件的红树林碳汇项目参与市场化交易。

(文章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