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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法典草案保留了现行法律核心内容,解决了管理实践中的痛点难点。近年来,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成果显著,法典颁布后将取代环境保护法,成为统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的新核心。

  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赵柯表示,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在我国环境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生态环境部正全力配合立法机关推进法典编纂工作,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赵柯介绍,《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保留了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法典草案中,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章节均保留了现行法律的核心内容,确保了法律的相对稳定性。同时,法典还解决了管理实践中的诸多痛点难点,如赋予县级分局独立执法权、强化第三方监测机构监管、对环评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提出严格要求等。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立法工作成果显著,已推出相关法律30余部,占现行法律总数的十分之一。此外,还有行政法规100余件,地方性法规1000余件。以环境保护法为统领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已涵盖水、气、声等各类污染要素,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生态系统。法典颁布后,将取代环境保护法,成为统领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体系的新核心。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