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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共1188条,旨在全面规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绿色低碳发展,为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法律依据,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利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近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这将是继民法典后,中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推动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草案共分五编,依次为总则编、污染防治编、生态保护编、绿色低碳发展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共1188条。旨在全面规定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绿色低碳发展,为生态文明法治提供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沈春耀指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要举措。草案在编纂模式上创新性地采用适度法典化的模式,体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

  据介绍,草案总则编规定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法律原则和基础性、综合性、普遍性的法律制度。污染防治编整合现行污染防治单行法律和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有关污染防治的规定。生态保护编转变以往以单一生态要素为保护目标的立法思路,突出系统保护理念。绿色低碳发展编聚焦绿色低碳发展重要环节、重要领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草案污染防治编分为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等9个分编,共525条。生态保护编分为生态系统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等7章,共265条。绿色低碳发展编分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等4章,共113条。

  全国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吕忠梅介绍,单设绿色低碳发展编,是中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的显著特点,彰显了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价值引领。

  在编纂过程中,对现有生态环境法律进行了系统整合,增强了法律制度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编纂工作分为三类情况处理,包括将现行法律经编订纂修全部纳入法典、将相关法律制度规范择其要旨要则纳入法典、就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作出原则性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表示,生态环境法典能够消除法律规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提高生态环境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协调性和统一性。

  草案还明确了一系列污染防治措施,如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强散煤管理等,以加强机动车船等大气污染防治。同时,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在美丽中国建设过程中,依法治污不断推进。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此外,草案的出台也对快递包装等问题进行了专项修改,推动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可循环,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

  综上所述,草案的审议通过将为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更为系统和充分的法律依据,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利益。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