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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研究起草《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共五章三十条,包括反洗钱义务、监督管理等内容,旨在有效管控洗钱风险。

  中新社北京5月20日电 (记者赵建华)中国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研究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于20日正式对外公布全文,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办法》共计五章三十条,内容涵盖总则、反洗钱义务、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多个方面。其中,反洗钱义务部分详细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的反洗钱内控制度、风险评估机制、客户尽职调查流程、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及资料保存要求。

  为有效管控洗钱风险,《办法》明确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并实施风险管理制度、措施和程序。同时,规定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需在业务关系或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十年,以确保信息的可追溯性。

  针对高风险客户,《办法》提出了强化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包括来自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的客户、涉嫌洗钱及相关犯罪人员、外国政要及其家庭成员或密切关系人等。这些客户需接受更为严格的审查,以防范潜在的洗钱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业务范围并不包括从事审计等鉴证业务。此外,《办法》还强调了对反洗钱信息的保密义务,规定对依法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交易信息、反洗钱调查信息等应严格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关键词:反洗钱、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