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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明确柴油货车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且达标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旨在解决机动车领域环境污染问题,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指出,对于总质量3.5吨以上的柴油货车,若配置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按要求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相关排放数据,且在年度检验周期内车载终端运行传输正常且稳定达标,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可免于其本检验周期的上线排放检验。但需注意,对于经依法查实存在违法排放行为且已被行政处罚的车辆,将停止执行上述优惠政策。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意见》的出台是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具体行动,旨在通过改进和优化机动车环境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机动车领域的环境污染和弄虚作假问题,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贡献力量。

  《意见》涵盖了指导重型货车落实合规达标排放要求、强化机动车排放与检验维护治理、推进机动车排放源头管理、加强数据共享和协同联动、提升数智化监管能力水平等五大具体举措。

  该负责人强调,重型货车排放监管在机动车监管中占据核心地位。根据《意见》,总体遵循有减有压、宽严相济的原则,旨在让守法者受益,同时促使违法者及时整改,通过确保车辆合规达标排放来实现污染减排。此外,《意见》还提出了试行货车差异化定期排放检验制度、加强现场检查以强化车辆排放监管、以及利用遥感技术筛查并溯源高排放车辆等措施。(白丽斐)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