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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7日,新京报报道,四家“保水虾仁”涉事企业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涉案虾仁,并累计罚款超过800万元。其中,宝辉水产和良基食品生产的冻虾仁磷酸盐含量均远超国家标准。希望相关部门能持续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新京报讯(记者王思炀)5月7日,新京报记者从天眼查获悉,被央视3·15晚会点名的四家“保水虾仁”涉事企业——湛江宝辉水产有限公司、湛江良基冷冻食品有限公司、湛江尚方舟食品有限公司、湛江中青海洋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辉水产”“良基食品”“尚方舟食品”“中青海洋水产”),近期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涉案虾仁,并累计罚款超过800万元。

  保水剂,即食品水分保持剂,常用于提升虾仁口感和延长保质期。我国对食品中磷酸及磷酸盐的用量有明确标准,根据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冷冻水产品中的磷酸盐最大使用量不得超过5g/kg。

  据央视3·15晚会报道,经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宝辉水产和良基食品生产的冻虾仁磷酸盐含量均远超国家标准,分别超标51.4%和145%。尚方舟食品更是根据客户需求,定制不同浸泡时间的虾仁,以达到不同规格。此外,中青海洋水产还通过保水剂和包冰技术,让虾仁增重,赚取更多利润。

  5月7日,天眼查信息显示,上述四家涉事公司均已在4月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除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外,还被禁止在五年内申请新的许可证。

  同时,湛江市霞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宝辉水产和良基食品进行了警告,并没收了涉案虾仁和违法所得,分别处以212.3万余元和128.25万元的罚款。尚方舟食品也因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标签不符合规定,被罚款226.4万元,并没收涉案虾仁。中青海洋水产因故意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被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涉案虾仁,并处以181.85万元的罚款,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也被处以罚款,并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涉事企业的违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希望相关部门能持续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