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美肤博主虚假宣传案
AI导读:
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因轻信短视频平台美肤博主推荐购买化妆品导致皮肤受损。文章指出,社交平台上一些博主无行医资质却虚假宣传产品功效,销售三无化妆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治理此类乱象需构建多方协作的共治格局。
杭州互联网法院近期审理了一起涉及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娄女士因轻信短视频平台“美肤”博主的推荐,购买了大量化妆品,结果皮肤问题未得到解决,反而受损严重,经济损失不小。
娄女士的经历并非孤例。在社交平台上,一些短视频博主没有行医资质,却冒充“皮肤问题专家”,夸大宣传产品效果。他们通过打造人设,自称“皮肤管理师”,利用虚假资质和对比图,轻易获得流量。
这些所谓的专家,其实是披着“专业”外衣进行营销。他们利用信息不对称,抛出“独家解决方案”,骗取消费者信任。调查发现,有博主的资质证书竟是已撤销机构颁发的,根本不能用于医疗诊治。
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博主还打着“草本成分”的旗号,销售三无化妆品,宣称具有“舒敏”“消炎”“修复”等功效。娄女士购买的产品就是其中之一,标签自制,无许可证编号,根本不具备治疗作用。
将化妆品包装成“医疗修复产品”,或误导消费者,是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的行为,也触犯了法律红线。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其他广告不得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不得使用医疗用语。而网络主播虚构身份、销售三无化妆品等行为,更是涉嫌消费欺诈。
要治理短视频“美肤专家”营销乱象,需构建多方协作的共治格局。平台应落实审核责任,加强资质认证管理,严惩假冒专业人士身份的账号。消费者也应提高警惕,通过权威渠道查询化妆品信息,避免受骗。
随着“颜值经济”的发展,美丽需求不断增长,但美丽必须建立在安全和健康的基础上。各方需共同守护安全与诚信,让“美丽经济”远离信任危机。
(文章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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