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复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AI导读: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旨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助力贸易强国建设。同时,强调保障个人信息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
国函〔2025〕40号
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安徽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商务部:
你们关于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请示已收悉。现批复如下,以助力国内贸易环境优化及电商产业发展。
一、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市、保定市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或地区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具体实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分别负责印发。同时,撤销在海口市、三亚市等地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二、综合试验区建设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外贸优化升级,助力贸易强国建设。同时,要保障好个人信息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有关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综合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先行先试任务,扎实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同时,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化管理机制,定期向商务部等部门报送相关信息。
四、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综合试验区的协调指导和政策支持,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探索创新,为综合试验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商务部要牵头做好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评估和退出机制。
国务院
2025年4月22日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