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地球日:最高法院发布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
AI导读:
4月22日世界地球日,最高法院发布3件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展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决心。人民法院近年来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对违法者实施全面追责,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罗沙、齐琪)4月22日是世界地球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3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旨在通过警示、教育和指引,展现人民法院守护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的决心,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据悉,人民法院近年来持续加大对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在最新发布的案例中,吴某友、邓某等人因未取得建筑垃圾消纳批准手续、未采取环保防护措施,将上海4800余吨混合垃圾非法运至江苏启东倾倒掩埋,被人民法院依法从重处罚,此举对潜在违法者形成强烈震慑。
人民法院对生态破坏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实施全面追责原则,对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人依法追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例如,袁某勤等人非法跨省收集、倾倒危险废物铝灰,严重污染汾河入黄口附近流域,人民法院在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通过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令其承担环境损害责任。
此外,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追究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在某案例中,一珍珠商行虽取得进口许可,但进口的大凤螺贝壳因脏污、异味被鉴别为固体废物,被海关责令退运并罚款。人民法院支持海关执法,阻止固体废物入境,为捍卫国门生态安全提供司法保障。
(文章来源:新华社)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