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标志着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在股权领域取得新进展,对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至关重要,进一步推动了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备受业内关注的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再次迎来重要突破。日前,《中国经营报》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4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京金发〔2025〕40号)。

据业内人士透露,尽管《通知》目前尚处于依申请公开阶段,但记者已从多个渠道证实了该文件的真实性。根据《通知》要求,北京监管局将指导北京辖内的信托公司进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并在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上予以标注,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股权信托是指委托人将其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并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意愿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而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则是委托人将其合法持有的股权转移给信托机构或委托信托机构出资入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股东变更登记或公司设立登记,并对信托财产权利进行公示的行为。

《通知》强调,转让的股权应符合条件,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限制。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设立股权信托的情况。办理流程分为三步:信托产品预登记、签订信托文件、办理股权变更或设立登记,并在营业执照上标注信托产品信息。

信托财产登记是我国民商事登记制度的重要补充,对保障信托财产独立性至关重要。长期以来,我国《信托法》虽确立了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但缺乏配套登记机制,导致信托财产权属模糊。然而,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构建,北京更是按下了“加速键”。

2023年11月,国务院发布文件提出探索建立不动产、股权等信托财产登记机制。202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金融监管总局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随后,北京监管局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中信登也提供了相关登记服务,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正式落地。

此次股权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的推出,标志着信托财产登记制度在股权领域取得了新进展,进一步推动了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