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强化,保障民众饮食安全
AI导读: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提出21项具体措施,加强协同协作,填补监管空白,强化食品运输安全,将贮存、配送等环节主体纳入监管,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保障民众饮食安全。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旨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国务院食安办4月9日会同公安部等部门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相关情况及管理新举措进行解读。
近年来,食品安全形势虽持续稳定向好,但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仍存在差距。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协同机制不健全、全链条监管存在缝隙漏洞等问题。为此,意见提出了加强协同协作协调的21项具体措施。
国务院食安办副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表示,意见针对全链条监管中的8个薄弱环节,进一步理清了各部门食品安全责任,填补了监管空白,完善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增强了监管效能。
以更严标准和更完备制度保障食品运输安全
意见总结各部门监管经验,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的顶层制度安排。
为防止运输过程中食品受到污染,意见建立了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明确了运输车辆的安全准入条件和技术标准,确保专车专用。同时,制定运输电子联单管理制度,加强运输管理和工具日常管理,解决运输过程污染风险。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将加快建立食品运输协同监管机制,提高货车技术水平,为实施专车专用提供基础保障,并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此外,为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安全监管,建立负面清单,实时调整暂停进口疫区食品及应急处置食品。
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李劲松表示,将完善进口食品贮存环节安全责任和要求,强化风险防控,完善监管制度。
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出证管理和进货查验
意见完善了信息共享、通报协查等工作机制,推动多部门综合治理,避免出现监管漏洞。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方晓华表示,将试行产地准出分类监管制度,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强化肉类产品检验检疫证出证管理和进货查验。
将食品贮存、配送等环节主体全部纳入监管
意见将贮存、配送等环节主体纳入监管,实现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介绍,意见首次将寄递配送纳入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体系,明确各主体及行业管理部门责任,回应民生关切。
公安部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副局长许成磊表示,将紧盯食用农产品、肉制品等重点领域,构建全链条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新机制。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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