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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会议,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回应市场经营主体关切。通过法律监督,严查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为企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提供法律保障。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部署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此举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回应市场经营主体关切。

  杜绝办案与利益挂钩

  在过去的一年里,最高检对1500余条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进行了深入分析,将31件重点案件分批交地方办理。截至2024年12月底,已有21件案件办结,2件取得重要进展,为企业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财产5.7亿余元。

  此次专项监督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罚;强化法律监督,健全涉企冤错案件甄别纠正机制,坚决防止办案与利益挂钩。

  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席程晓璐表示,专项监督精准回应了企业界对执法司法公平性的关切,传递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护航营商环境的信号。她指出,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时有发生,部分案件因地方保护主义或利益驱动,出现“逐利办案”“滥用强制措施”等现象,严重损害企业权益。最高检强调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严查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为企业提供了法律保障。

  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厅长杜学毅介绍,趋利性执法司法现象与公正司法背道而驰,损害司法公信力和权威性。他提到,湖北史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中,通过类案监督撤案128人,监督返还不当“查扣冻”资金2500余万元。

  荣华控股企业集团董事长崔荣华称,专项监督直击“趋利性执法”等企业痛点,为企业解除无形束缚。特别是针对跨区域经营中遭遇的地方保护主义,企业终于有了强有力的司法救济渠道。

  最高检已制定《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明确11项重点任务,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依法监督纠治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

  最高检将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检察履职,推动构建开放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确保监督实效

  为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最高检将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等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类案研判等工作机制,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质效。

  最高检提出,要勇于自我监督,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坚决纠治自身履职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同时,正在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办理跨区域涉企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为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提供制度保障。

  程晓璐建议,检察机关应以专项监督为契机,细化涉企案件审查标准,畅通企业申诉渠道,推动执法司法数据公开,以透明促公信。

  崔荣华表示,希望通过专项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化,让企业在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中安心经营。她建议将专项监督成果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安排,如建立民营企业司法诉求直通车、完善执法司法监督评价体系等。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