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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促进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支持电影院放映虚拟现实电影,并办理备案或申请经营许可证。同时鼓励技术研发和创作生产,推动创新,拓展电影新形态。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杨翔菲)3月21日,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促进虚拟现实电影有序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支持电影院内空间或其他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永久性建筑放映虚拟现实电影。电影放映单位需按照地点不同,向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或申请《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已持有或申请该证的放映场所,需接入全国电影票务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根据《通知》,虚拟现实电影的制作、发行及放映单位,需在内容制作、头戴式显示设备、播放软件及场地等方面,符合国家标准,保证稳定性、流畅性、安全性和兼容性。

  此外,《通知》还鼓励电影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探索虚拟现实电影的技术研发、创作生产和发行放映。同时,支持虚拟现实电影产业链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创作能力,推动在宣传发行、结算分账、传输监管等方面进行创新。

  国家电影局指出,虚拟现实作为高新技术发展的重要方向,结合人工智能,为观众带来了强烈的临场感和沉浸感,已在市场上引起热烈反响。未来,虚拟现实将成为电影发展的重要新方向,及时将其纳入管理和扶持范围,有助于拓展电影新形态,激发新业态。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