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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内容,详细阐述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出口管理情况,未发现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存在违法生产经营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未来将继续强化监管,严防滥用和非法流通。

3月12日,国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详细介绍了中国芬太尼类药品的生产经营出口管理情况。

记者提问关注中国芬太尼类药品的生产经营出口管理现状,以及是否存在从合法企业流失的问题。发言人回应,芬太尼类药品临床主要用于镇痛,但非医疗目的使用会引发药物滥用。目前,我国共批准了4种芬太尼类药品上市,由3家企业生产原料药,5家企业生产制剂。

2024年,我国芬太尼类药品原料药生产量为100公斤,主要用于国内医疗和出口,出口量为12.3公斤,主要出口至韩国、越南、菲律宾等国家,从未向北美地区出口。所有芬太尼类药品均列入麻醉药品管理,实行严格管制,包括企业定点、以需定产、固定渠道销售,出口需经进口国确认合法性后核发准许证。

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开展巡查检查,组织专项和飞行检查,确保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同时,对出口实行国际核查,召开警示教育会,增强企业守法意识。目前,芬太尼类药品生产经营管理平稳,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况。

未来,国家药监局将继续强化芬太尼类药品的监管,严格出口审批,保障医疗需求,严防滥用和非法流通。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