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典型案例
AI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十大典型案例,旨在推进市场准入法治化。数据显示,全国法院近三年来审理涉市场准入一审行政案件数量稳中有增。这些案例涉及范围广泛,反映出市场活跃度和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迫切性。
3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首批涉市场准入行政诉讼的十大典型案例,旨在推进市场准入法治化进程。这一举措对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构建高水平全国统一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全国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涉市场准入一审行政案件达到了57880件,占全部一审行政案件的6.46%。这一数据反映出市场活跃度的提升以及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迫切性。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人表示,这些典型案例涉及的市场准入范围广、被告主体广泛、原告主体多元、法律问题多样。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市场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在权利保护意识、规则认知度以及市场监管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近三年来,市场准入类行政案件的数量整体保持稳定,分别为19419件、20690件和17771件。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严格执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但个别地方仍存在地方保护、变相设置准入障碍等问题。发布这些典型案例,旨在指明一些地方增设市场准入限制条件等行为的违法性,倒逼行政机关纠正不当行为,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
其中,一起典型案例涉及市场准入领域的信赖利益保护问题。信赖利益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基于对行政机关行为的信赖而投入形成的利益,依法应受到保护。在市场准入领域,行政机关对经营主体的入市审核和监督管理同样需要考虑信赖利益保护。
例如,有企业根据审批局前期同意建设的液化石油气充装项目核准意见开工建设,但在申请经营许可证时,审批局却以不符合发展规划为由不予办理。这种做法使企业对项目开发的合理期待落空,产生了信赖利益保护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指出,行政机关在不予审批时需作出合理解释,并考虑对企业损失的补偿。
信赖利益保护事关政府信用、市场稳定和社会公平。统一开放的市场不仅需要经营者诚实守信,更需要管理者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并依法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行政决定变更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
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是构建高水平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一环,也是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提高涉市场准入行政审判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引领性,为各类所有制经济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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