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合发布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指导意见
AI导读:
近日,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旨在培育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发展,推动海洋经济建设,为海洋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近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推动我国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这是海洋经济建设的重要一环。
《指导意见》着重于海洋能规模化利用,旨在培育打造海洋领域新质生产力,促进海洋能新技术、新模式的发展,推动海洋能与各类海上生产活动融合发展,拓展海洋能应用场景,提高海洋能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将为构建安全可靠的海上新型能源体系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助力海洋强国建设。
根据《指导意见》,我国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使海洋能应用场景更加丰富,形成一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同时,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也将进一步完善,培育出一批具有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开发利用企业。
《指导意见》提出了“科学核算、规划引领,创新驱动、迭代优化,试点先行、提升规模,政策引导、市场主导,统筹协调、合力推进”的五条原则,在资源潜力核算、科技创新引领、试点示范开展、产业发展环境优化、开放合作发展五方面部署了重点任务。此外,为保障政策实施,将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对海洋能领域的任务部署和财政金融支持,同时做好部门和地方之间的统筹协调。
(文章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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