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国务院出台新规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遏制乱检查,提出多项具体措施。市场主体和群众广泛关注,期待提升检查效能,减少不合理打扰。新规运用数字技术确保执法监督精准高效,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1月7日,国务院吹风会上,司法部负责人引用古语,强调法令需有效执行。此举指向国办本月初印发的《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要求遏制乱检查,提出设置年度频次上限、分级分类检查、优化检查方式等措施。

1月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公布。国家出手规范涉企检查,市场主体和群众广泛关注。企业期待减少不合理检查,集中精力于生产经营;群众则关注产品和服务能否得到严格监督,特别是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

“精”与“严”共同指向提升涉企检查效能。《意见》要求转变“以量代质”工作方式,让检查更科学、负责。同时,对不同企业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信用良好企业可降低检查频次。上海《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涉企行政检查效能评估机制。

市场主体对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表示认同,但数量变化只是观察维度之一,还需警惕其他变化。如行政部门检查标准不一,导致企业无所适从。对此,《意见》要求国务院主管部门梳理并公布检查标准,协调标准不一问题。

建章立制需警惕形式主义,新规运用数字技术确保执法监督精准高效,如推出涉企执法检查“码上”报备功能,严防漏报、瞒报。便利企业的措施需持续有效,避免频繁更改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涉企检查权力需受监管,市场主体欢迎必要检查,但担心以“专业服务”“业务指导”面目出现的不合理打扰。上海《实施意见》明确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检查是手段,目的是督促、帮助企业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文章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