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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乱检查问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建设法治政府。

12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旨在将规范行政检查纳入明年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核心议程,聚焦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乱检查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强化责任追究机制。该举措旨在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

涉企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主体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初衷在于引导和规范企业依法经营。然而,实践中部分地方和部门存在乱检查现象,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阻碍了营商环境的改善。近期,涉企执法问题频繁引发社会争议,主要表现为检查主体多、内容繁杂、频次过高、标准不一,甚至存在随意检查和重复检查的情况,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经济形势专家和企业家座谈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等多场高规格会议均对规范涉企执法提出了明确要求,释放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企业减负的强烈信号。这些会议强调,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坚决治理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

行政检查作为行政执法的前提和基础,其规范性直接关乎执法质量和效果。当前,行政检查不规范已成为执法乱象的根源之一。《意见》的出台,不仅回应了企业的期待,直面了发展的痛点,更是解决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的有力举措。

乱检查和违规执法问题的成因复杂,既有惯性思维和作风问题,也有利益驱动因素。部分部门和执法单位为了“以罚增收”,不惜破坏执法公信力,损害营商环境,挫伤民营企业家投资信心,阻碍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执法,既是对违规行为的纠偏,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而确保行政权力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则是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的根本之策。

行政机关作为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应带头执法、严格执法、公平执法。要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握执法力度,提升精准度,确保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同时,要加强行政检查执法监督,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切实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对于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的执法人员,应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

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通过严格规范涉企检查行为,为其定下标准、立好规矩,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现象,守住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执法的红线,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企业家能够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发展。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